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根据《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23〕7号)有关要求,各地对2023年9月公布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进行了更新,现予公布(见附件),便于公众查询。
各地要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管理,保证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数据、原始资料的可追溯性。要督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标准开展鉴定活动,规范收费行为,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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