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21〕9号),全省2023年第四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经各市州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核查并报送我厅,共记录建设单位134家(次)、建筑业单位126家(次)、监理单位38家(次)、其他单位89家(次),注册建造师237人(次)、监理工程师167人(次)、其他个人305人(次),现予公布(见附件)。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80天,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20天。
附件1:2023年第4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单位)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第4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人员)名单.xls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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